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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經濟邁入高質量發展階段,金融體制改革也在不斷深化,發展金融產業成為我國大型產業集團的必經之路。不少央企出于自身發展的需要,建立起央企產融結合型金融控股公司,形成“以產業為主、金融為輔”的產融結合格局。本文主要介紹了目前央企產業金融控股平臺的監管要求及現狀,分析產融結合根本動因、模式風險與防范方法,提出央企產融結合協同發展建立長效機制的建議。
一、研究背景
產融結合是我國大型產業的必經之路。當前,我國經濟已經進入高質量階段,在此環境下金融產業便成為所有大型產業集團的重要發展方向。大型產業集團擁有資金實力以及成熟的產業鏈,在上下游貿易業務支撐作用下,金融產業可以為產業集團金融業務的拓展提供幫助,金融業務的利潤高、資金成本低,憑借這些優勢使產業集團拓展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隔離產融風險、獲得協同效應,成為提升產業集團整體盈利水平的利器。自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金融在經濟發展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擺在金融三大任務首位。由此,使得我國近年來涌現出一批產業金融控股公司。
從產融結合發展歷程看,監管體系將進一步深化。2017年前,我國產融結合發展較為緩慢,且金融控股公司監管的重心主要規范金融系的控股公司。國資委2019年、2020年發文明確了央企金融要“內涵式”發展,提出了“嚴控增量、優化存量;以融促產、提高質量;分類監管、防范風險”的監管原則。2020年9月人民銀行發布《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以下簡稱“《金控辦法》”),清晰指出了產融結合型金融控股公司定義與范圍,在嚴格限制產融結合型金融控股公司牌照發放的同時,很大程度上規范了產融結合型金融控股公司的發展。
央企產融結合也已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目前我國金融控股公司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金融機構為主導的綜合化金融控股公司() ,一類是非金融企業投資控股兩種及以上金融機構所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而非金融企業控制的金融控股公司被普遍認為是產融結合型金融控股公司,主要分為:國務院批準、地方政府設立、央企控制、民營企業控制以及互聯網企業控制的金融控股公司。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經濟結構調整、轉型和升級的關鍵時期,也是非常重要的戰略機遇期。因為產融結合本身有非常明顯的優勢,對于企業而言也是做強做大以及提高國際競爭力的必要手段。為此,產融結合和金融業務回歸實體經濟這一監管導向不謀而合。
二、產融結合發展的動因
一是產融結合是產業集團做強做優做大、高層次發展必然需求。通常產業集團實現大型化轉型期間,既要有流暢的投融資渠道,又要關注到資本證券化和分散化,加強風險、收益的均衡性;金融企業要有工商企業資本的參與,方可提高企業自身競爭力。所以產融結合一方面對于社會資源提高配置有效性而言是一項客觀需求,另一方面企業在實現做大做強進程中也是非常必要的客觀需求。
二是產融結合對于產業集團而言,是達到多元化經營、規避經營風險、提高國際競爭力的必要手段。產業集團中金融資本的運作,其最為根本的目標是達到多元化經營與分散經營風險。利用產業資本、金融資本,將企業中的產融資源加以整合,憑借產融協同效應提高資本運營效率,達到規模經濟的目的,由此可全面提高央企國際競爭力。
三是產融結合為集團拓展投資渠道、實現投資興業、提高綜合盈利能力提供支持。金融資本與產業資本相比,前者的收益比較高,利于投資、金融業轉型,有利于解決產業資本收益方面存在的問題,發現新利潤增長點,拓展投資渠道,提高盈利水平。
四是產融結合拓寬集團融資渠道,滿足以融助產根本需求。產業集團利用所有金融機構具有的優勢,將金融板塊業務合力整合,發揮協同效應,使集團融資渠道得以拓展,不僅可以節省融資成本與融資費用,還可以真正實現以融助產。
三、產融結合模式
產融結合模式主要有兩種:一是產業資本向金融資本方向的延伸,一般由工商類企業在金融企業中參股,對金融企業進行控制可以得到成本較低的資金;二是金融企業投資實業,金融企業利用股權投資便可作為工商類企業中的大股東,發揮產業實體優勢為金融資本安全提供保障,進一步達到金融資本增值。但是我國一般不允許出現金融企業參股實業的現象,因此國有企業產融結合更多是創建財務公司、參股金融機構的形式,創建集團內部的金融控股平臺。
產業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在實現產融結合發展中為最佳治理模式。產業集團利用金融控股公司開展產融結合,依靠產業集團上下游產業鏈的資源優勢及自身龐大的資金流優勢,將產業集團外部利益內部化,在中國“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格局下,利用“集團控股,聯合經營,法人分業,控制風險”,能夠有效隔離來自不同業務種類的風險,但也使得產業金融控股公司內部的組織結構、內部控制、關聯交易等更加復雜,在經營環節存在諸多風險。產業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是我國央企普遍運用的產融結合模式。
四、產融結合風險及其防范
產融結合發展模式的執行潛在諸多風險,如資本安全、高財務杠桿、內部控制等風險。根據國內外關于產融結合的實踐,發現產業資本、金融資本必須要在發展中保證協調性,而且金融資本發展需要重點考慮到集團產業資本實際承受力,產融結合在產業集團承受能力范圍內,當實現了產業資本、金融資本協同發展,方可真正達到產業資本、金融資本之間的優勢互補,從而抑制產業周期、金融資本周期相關風險,最大限度地保證集團整體效益。鑒于此,企業推動產融結合發展期間,務必要考慮可能出現的風險,客觀分析發展階段特征,選擇出最適合企業需求與實際情況的產融結合發展模式。
五、央企構建產融結合長效機制的建議
為了促進央企產融結合工作的快速落地,特別是在產業金融控股平臺層面建立對產業集團公司、對下屬金融機構的產融結合機制,本文提出以下建議。
(一)構建管理協同長效機制
一是健全產融結合責任機制。思想是行動的先導,強化產融結合工作責任意識是關鍵。應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從國資委監管要求、產業集團發展戰略全局的高度深刻認識和理解產融結合是中央企業發展金融的立身之本;進一步加強產融結合工作的領導和組織,明確責任分工、逐級分解任務,與日常經營管理有機結合,著力構建“主要領導主抓、專業團隊運作、定制業務對接、專項考核保障”的金融服務體系,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二是完善產融結合戰略協同機制。央企集團在價值創造目標引導下,按照環境變化更新模式框架和內容,挑選最佳產融結合發展模式。建議將重點放在企業戰略發展進程中的金融業定位、金融業務和主業部分資源的合理配置,促使金融業務向集團主業發展方向不斷拓展,保證集團發展與建設能夠有充足的資金,并達到利潤最大化。此外,加強專業化隊伍建設,做好管理、產品創新,逐漸形成具有企業特色且核心競爭力強的品牌形象,在市場中不斷加大影響力,在產業內價值得到進一步提升。央企集團還需要優化頂層設計,利用長期戰略合理安排,避免各個子公司之間發生追逐短期利益的現象,協同產業及金融兩種不同類型的資本在同一目標下共同發展。
三是完善產業金融控股平臺管控模式。按照“總部抓總、平臺做實、機構強基”的管控架構,進一步優化管控,強化、做實金融管控平臺,在產業金融集團層面建立強有力的金融管控文化和氛圍。持續優化與各機構之間的管控界面。緊緊圍繞集團金融產業定位和戰略,進一步強化金融平臺管控功能,著重在戰略管控、平臺拓展、風險管控、激發平臺和機構活力動力方面下功夫,將體系建設優勢逐步轉化為發展和競爭優勢,推動資本控股戰略實施,進一步推動金融改革走深走實。按照國資委關于央企金融發展要求,進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頂層設計,為產業集團健全多層次、多元化、功能齊備的產業金融體系,搭建更加有力、有效的金融安全體系提供支撐。
四是建立產融結合風險防范體系。由產業集團開始,到金融子公司之間需要有層次性風險防控體系,在企業中建立風險管理文化,充分認識產融結合風險防控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構建產融結合風險防范的長效機制。集團主業要嚴格執行集團各項制度規定,通過完善決策程序、健全內控制度、規范關聯交易、定期評估風險等手段,及時防范和化解潛在風險。各金融機構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監管要求,健全合規管理體系,明確責任部門和人員。防止金融與產業風險的雙重疊加,嚴控產融結合業務風險。
五是增強金融產業資本實力。通過對金融子公司增資、積極尋找引入戰略投資者等方式增強金融產業的資本實力,提升金融板塊整體市場競爭力。
(二)構建資源協同長效機制
一是完善人才管理制度。由于金融業屬于人力資本、資金資本高度密集的行業,因此需要積極培養和吸納復合型人才的支持來保證產融結合的進度和效率。一方面,需要對國資監管政策、產業深入研究的產業人才,摸清家底,了解主業需求和痛點;另一方面,需要了解金融監管導向,具備相關金融專業的金融人才,進一步加強服務和產品創新。產業集團實現產融一體化期間,必須產融一體化為前提培養高端人才,同時掌握產業和金融的知識,為管理決策提出建議。另外,集團中還需要有金融業務操作熟練的技能型人才,在金融市場要求下執行激勵約束機制,為今后金融日常業務的常態化開展奠定基礎。
二是明確資源配置方向。產業集團內各單位要由側重局部經濟效益向更加注重集團綜合效益轉變,服從服務于集團整體戰略。從集團整體利益最大化角度出發,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與內部金融機構合作,把握結合度,助力產業集團提質增效。產業金融控股公司層面應統籌做好集團公司對于各機構資源投入的優化配置和各機構發展層面的業態整合,圍繞集團公司上下游產業鏈整合各機構客戶資源、銷售渠道、研發力量,面向內外部客戶提供多層次、綜合化、一站式的“綜合金融服務”,積極打造和培育具有能源特色的金融品牌,形成統一的金融形象和品牌特色,提升金融市場地位,實現產融協同效應和規模經濟。
三是建立協調機制。通過組織研討會、推進會、交流會等形式,全面總結和通報產融結合推進情況,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各類問題。金融機構應樹立市場意識和營銷理念,增強服務主動性,指定專人加強與集團相關管理部門的溝通聯絡,及時取得政策導向和項目信息,掌握中長期規劃、投融資計劃、資本運作和經營發展重點任務,使產融結合始終緊扣中心,服務大局。同時,積極主動做好系統內企業營銷工作。產融結合不能簡單依靠行政推廣、坐等項目上門,應積極與市場化金融機構展開競爭,迅速轉變思維,以營銷外部市場的力度來經營系統內市場,對項目要一抓到底,對客戶要關懷備至,采取多種形式,深挖服務需求,維系客戶關系,做深、做精、做細內部市場。
四是調整監督考核。完善考核體系,將產融結合開展情況同步納入產業集團主業和金融產業的考核內容。鼓勵市場化開展產融結合業務,引導集團主業主動運用金融手段提高發展質量,對系統內產融結合成效顯著、取得突破等情形,在考核利潤認定上對產業集團主業和金融機構予以正向調整。
六、結語
綜上所述,新形勢下以融助產是央企產業實現長效發展的重要目標與前提,其間參考成功經驗,需要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建設產融結合長效機制,一方面真正發揮出產融結合的優勢,消除央企產業在以融助產實踐中的潛在風險;另一方面則需要建立“以產業為主、金融為輔”的產融結合格局,探索管理協同和資源協同的長效機制,為產融結合目標的實現提供動力,從而提高央企產業盈利水平。